年产37000吨食品包装袋及复合卷膜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湖南省长城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7000吨食品包装袋及复合卷膜改扩建项目现已委托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7000吨食品包装袋及复合卷膜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省长城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路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厂区现有仓库改建为2#综合车间用于食品包装袋及复合卷膜的生产,新建3#综合车间用于中间产品塑料膜的生产及物料储存,项目年产塑料膜24000吨作为食品包装袋及复合卷膜生产线原料,运行后年产食品包装袋31000吨,复合卷膜6000吨。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重点工序(印刷、复合)密闭,车间印刷机、复合机产气点设置高效负压集气系统,有机废气通过“LEL减风浓缩+固定三床式RTO蓄热燃烧系统”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 -2017)表1中浓度标准限值后由一根17.5m高的排气筒排放;RTO蓄热燃烧系统采用天然气燃烧,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进入该排气筒排放;
吹膜工序挥发性有机物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印刷车间工位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采用“生物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VOCs厂界浓度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 -2017)表2中厂界浓度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附录A表A.1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截污管网排入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废物由专门的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采取设备维护,并根据各噪声源具体情况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再通过墙体的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噪声在厂界可以达标。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长城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路9号
联系人:谭勇15307322998
电子邮箱:mintpack@126.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9号国际创新城15栋4楼
联系人:刘工18175153485
电子邮箱:271314043@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PrQxzKnwV-7VKazOuSIEw,提取码: aki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mintpack@126.com。
七、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路9号致电15307322998(谭)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